新增授权审核

关于自行审核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前期准备工作的有关通知

浏览:时间:2010-06-11

中矿大学科通字[2010]8号

各相关学院、学科:

根据《关于委托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核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通知》(学位〔2010〕19号)以及学校关于该工作的具体安排,现就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自行审核的前期准备工作做进一步通知:

一、材料提交

1.6月30日,各申报学科向学科建设处提交申请材料(《自行审核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自行审核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学校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参加专家评审的学科名单,并于7月上旬组织同行专家评议与答辩。

2.材料填写过程中,严格按照《关于委托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核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通知》(学位〔2010〕19号)和《关于2010年学位授权点审核申报表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学位办便字100503号)要求,确保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关申请材料上报前,必须通过学院教授委员会的初审,同时各学科提供的材料还应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以备查证。

3.关于学校自行审核办法和材料的评审、后期的修订及完善工作,学科建设处将作进一步通知。

二、有关说明

1.有关学院和学科应高度重视本次一级学科博士点及一级学科硕士点的自行审核工作,组建由院长和学科带头人构成的领导及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学院教授委员会的作用,严格遵循申报的要求和条件,精心组织做好增设学科的材料申报工作,同时协调好与专业学位申报、“211工程”中期检查等学科建设工作的关系。

2.中国矿业大学两地相关学科之间、学科管理部门之间应充分沟通与协商,整合相关资源,合力、合作做好学科申报工作。

3.有关学院和学科要严格按照本次审核工作的时间和进度安排,充分考虑整理材料、沟通协调、修改材料、专家评议、完善材料、公示材料、审核材料、上报材料等各环节的时间要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位点的申报工作。

学科建设处

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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