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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占元在2011年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暨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浏览:时间:2011-05-13

每年召开的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和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会议,对于明确一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非常重要。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已经对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和科学的部署,对各条战线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在这个时候召开年度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刘延东国务委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精神,通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1年工作的主要思路和重点工作,对于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人才规划纲要,落实好教育部2011年的工作部署,加深对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切实担负起我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使命要求,增强推进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今世界,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变革正在不断加深,新一轮的综合国力竞争正在展开。一些主要国家为了把握未来发展的战略主动权,都把科技创新作为最重要的战略,把发展高技术及产业作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口,正在加紧争夺高端人才,抢占决定未来发展的科技、教育、人才制高点。与此同时,许多国家也更加注重把研究生教育作为培养高端人才、实现国家战略意图、保持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以及抢占制高点的有力抓手。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当前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判断,对“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目标和任务。并强调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本靠创新,基础在教育,关键在人才,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更加依赖大批高端人才。教育战线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必须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在改革攻坚中有所作为;必须加快改革,迎头赶上全球新的教育改革浪潮。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上,就做好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着力提高以主动精神和创造性思维培育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水平,着力深化与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进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内涵发展,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扎实落实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刘延东国务委员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顶端,对其他层次的教育有着带动和引领的作用,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主要来源和科学研究潜力的主要标志,是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支撑。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战略地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必须深刻加以领会和把握。

近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飞速发展。我们基本建成了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目前全国在学研究生已达140.5万人,共授予各类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分别达到33.5万、273.2万和1830万多人,毕业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已经成为我国科学研究的主力军、生力军,有力地促进了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紧密结合。国家重点推动了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了“211工程”、“985工程”、国家重点学科等重大建设项目,学科建设的整体实力、承担国家重大任务和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质量监督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发展的思路和经验产生了广泛的国际影响,引起了普遍关注。

从当前教育工作的形势来看,教育改革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人才规划纲要,以及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和人才会议,给教育事业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全教会以来,全国形成了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快现代化建设更加紧迫地要求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从中央到地方积极推动形成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社会的共识和期待增多,呈现出新的活跃局面,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大力支持。这些都对高等教育提出了以提高质量作为核心任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创新人才的新思路和更高要求,为做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使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要把全面贯彻好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人才规划纲要的各项重大任务和刘延东国务委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特别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新要求:

第一,必须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出发点,有力地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科学发展的需要。

第二,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以调整类型、加强能力培养作为突破口,深入推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与模式改革,更加适应我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需要。

第三,必须大力推动科教结合取得新进展,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技创新有机结合,推动政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更加适应当代科技创新交叉融合,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

第四,必须从增强国际竞争力着手,坚持自主培养与联合培养相互促进,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中外人文交流,努力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更加适应我国国际地位上升和拓展国际发展空间的需要。

第五,必须重视研究科学精神、人文素质和责任意识培养,培育鼓励创新、求真求实、学术民主的大学文化和优良学风,更加适应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核心价值体系的需要。

第六,必须切实加大投入保障,加强重点建设,建立健全增加投入渠道和政策制度,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和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

当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还存在着一些制约质量提高、影响服务成效的问题,概括起来,一是各级学位标准、培养定位、结构类型等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与发展方式转变的衔接不够紧密;二是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规律把握不深,培养模式、师资队伍、课程建设、考核体系还难以适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成长需要;三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与科技、经济还没有形成有机结合的机制和发展合力;四是文化培育和学风建设亟待加强。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奋发有为,攻坚克难,更好地担负起造就高层次人才和支撑自主创新的历史重任。

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狠抓落实,更加深入、扎实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

抓好教育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是教育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2011年全国教育工作的关键。要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以重大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为抓手,力争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热点难点上取得突破。刘延东国务委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科教结合、支撑创新,适应需求、引领未来”的基本思路。这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新时期的24字方针,是对各个不同重要历史时期研究生教育方针的升华与提高,在这样一个思路指导下,要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质量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更新教育观念,创新培养模式,完善结构类型,统筹区域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高质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围绕这一方针和目标,今后一段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制度、调整结构、改革模式、优化环境、重点建设,切实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要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以学位授权审批为主转变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主,二是以学术学位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并重。

2011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点将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调整结构为突破口,完善学位制度

1.加快推进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学位法》的立法进程

坚持解放思想,以人为本,确立全面的质量观和多元化培养目标。根据学士、硕士、博士不同的知识和能力目标,科学地调整各级各类学位标准,优化培养定位、学制要求、考核评价体系和资源配置,改变目前三级学位标准层级区分不明显的状况。

2.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的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认真做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011年3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联合召开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谋划和部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策略,这是三部委第一次联合批准教育指导委员会并召开成立会议,标志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发展新阶段,以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统筹规划,优化结构,健全机制,创新模式,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到2015年,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从重数量、规模向重质量、品牌的战略性转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今年的一项重大任务,具体有以下主要工作:

(1)加大硕士研究生结构调整力度,使硕士生教育主要为各行各业培养大量应用型专门人才。一是增招。二是调整增量。三是调整存量。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占整个硕士生招生比例已在30%以上,2015年提高到50%以上。四是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单列,以利于选拔优秀生源、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

(2)落实相关经费与政策,支持高校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发现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创新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改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学术化倾向。

(3)突出就业发展背景,加强与部委行业的紧密联系。一是共同论证和设置新类别;二是共同组建指导委员会;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积极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机衔接,提高学生能力;四是争取部委政策支持。

(4)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估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职能,进一步研究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建立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重视用人评价、社会认可等,建立不合格质量单位的退出机制。

(5)结合国家重大专项,设置并开展建国以来第一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按照国家科技、人才和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培养造就科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的要求和部署,针对国家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工程技术领军人才的迫切需求,通过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招收和培养工程博士,有利于校企合作培养体系的有效运转,有利于多学科交叉培养人才,有利于加强国家统筹,集中优质资源,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也有利于在重要企业和科技领域形成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

3.继续深入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制度改革

(1)对2010年批复立项建设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高校进行中期检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方案》,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学位委员会立项建设单位的建设完成时间主要分布在2011~2012年之间。我们将研究有关的检查和验收方案,保证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的质量。

(2)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进一步密切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允许少数确实属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招收培养研究生并授予学位,并根据国家特殊需求的变化对人才培养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学位办将根据试点意见,调研并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拓宽学位授权审核的学科专业口径,优化学科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先支持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相关学科、与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学科,大力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推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交叉融合。

(4)合理配置学位事务的行政管理权力,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建立分类引导、约束和调控机制,增强省级政府统筹规划、指导作用,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探索和完善学术治理、民主决策的有效模式,加大学科建设和培养模式改革力度。

(5)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一步落实以教授学术需求为中心的高校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权。按照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有利于学科结构的调整、有利于高等学校学科特色的形成、解决学科交叉问题的原则,研究提出《新旧学科目录过渡方案及其实施办法》,通过主动适应且自主规范的二级学科设置机制,由学位授予单位在一级学科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国家在此基础上统计编制《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目录》。探索按一级学科领域,从培养目标、知识结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及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等方面研究和编制三级学术型学位的基本要求。

(二)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1.开展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1)研究按照“招生基数+政策增量”的原则确定研究生招生计划。改革研究生考试制度,实行更加灵活、更加公平、更有利于综合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等招生选拔方式,探索将招生的专业课程考试权下放到学校和导师。

(2)推进导师制度改革,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在录取、培养、淘汰等方面给予导师更多的自主权并明确相应责任,改善导师队伍的结构,为导师的交流与培养创造更好的条件,建设高水平导师队伍,鼓励更多地开展创新与育人并重的师生互动。研究设立“优秀研究生导师奖”,每年对优秀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3)重视和加强研究生学术志向以及研究兴趣的引导、培养和巩固,把创新研究作为衡量学术水平的重要指标。动态调整课程学习、研究计划并与相应的培养投入适当挂钩。规范包括课程学习、综合考试,参与课题研究、学术论文发表,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及答辩等环节的学术训练,鼓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在高水平科研创新实践中学习发现问题、抽象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产学研等多种途径增强服务社会的理念与能力。

(4)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突出前沿性、新颖性、系统性和国际水平,加强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等组织的指导作用,加强讨论课程的教学比重和组织。增加导师和学生在实践实习、课程安排等方面的协商权力;强化案例教学、实践研究、合作学习等环节,推动跨学科、跨单位团队式合作培养。

(5)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扩大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范围,鼓励投身研究的积极性;开展优秀博士论文评选活动,进一步建设博士生学术论坛和实施青年导师培训计划;加强研究生会、学科评议组、教指委等的作用,加强团委和学生组织的作用,强化管理部门为学生的服务意识。加强宣传工作,改变社会对高层次创新性人才培养的过高期望与浮躁情绪。

2.以加强与企业的融合为重点,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1)逐步实行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分别单独考试招生、分别设置分委员会。

(2)转变纯学术取向,设定分类标准,区分培养方式、考核评价体系等,加大专业实践课程的开发、建设,改进课程组织和评价方式,在与行业、企业的紧密结合中来评价专业知识、职业精神、团队合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实行高校与社会产业、行业、企业职业合作实践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充实师资和管理队伍,扩大和加强国内、国际培养交流;发挥主管、行业部门和专业机构的指导、规范和监督作用。

(4)实行学校教授和企业、行业骨干相结合的双导师制,改革课题和训练项目确定方式,鼓励科研机构、行业部门、企业等实践部门参与系统设计和开设实践课题以及改革训练项目,支持培养单位与科研院所、企业、行业等按不同专业学位需要建设培养基地,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组成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是行业企业居于指导地位的人员。

(三)以优化学术环境、创新管理机制和方式为重点,完善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

第一,加强学风建设与学术诚信教育,持续推动《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措施的落实,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各单位完善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相关制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第二,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督措施,有重点地推动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意见和办法。逐步建立一个以学位授予单位内部监督为主,政府监督为辅,社会中介监督为补充,分工负责的、多层面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第三,加强专家系统建设,充分尊重和依靠专家、学者和学术组织,发挥学科评议组在质量监督中的作用,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从学术水平、师资队伍、科研实力、管理制度、培养经验等方面对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严格评审、评价和监督,坚决撤销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继续完善和开展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并建立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制度,针对不同时期影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和共性问题开展质量监督专项工作。

(四)以实施“985工程”、“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为抓手,推进重点投入的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有效提升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能力,形成鲜明的区域特色和学科优势

(1)全面实施“985工程”,加强对实施方案的监督,指导学校按计划实施。

(2)抓紧完成“211工程”三期建设任务,准备三期验收,研究制订今后建设方案。

(3)继续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及“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

(4)改革重点投入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包括进一步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滚动投入、建立以写实和公开为主的信息公开平台等。

三、解放思想,科学统筹,努力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省级学位委员会和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处于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三级管理体制的重要位置,对于落实规划纲要任务,统筹协调区域发展,引导和示范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作用举足轻重。可以说,省级学位委员会和研究生院高校工作的积极性和水平,直接影响到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当前我国教育事业正处于十分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省级学位主管部门以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狠抓改革任务落实。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既要自觉挣脱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和模式束缚,勇于开拓发展新思路和新机制,又要在积极改革实践中加深对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的认识和把握。面对矛盾和挑战,必须科学谋划和决策,增强改革的信心和责任意识,有效破解事业发展的难题。

(2)有力抓住事业发展中的重点和关键问题,增强省级统筹和扩大单位的自主权,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和办学特色,探索建立高效的管理机制和咨询机制,统筹协调重大决策和任务落实,加强对重大改革试点和发展项目的过程性督查,坚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突破。

(3)要建立改革风险防范机制,重视和加强对政策调整、利益变化等可能给教育内外部带来的风险及其评估,制定有效的信息反馈和事件应对处理方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强重大改革政策的解读与宣传,把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结合起来。

(4)必须大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管理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各级部门和各个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全教会和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明确改革和发展任务,必须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把握改革动态、把握规律。各级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切实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

同志们,时代赋予了我们光荣的使命,人民寄托了我们无限的期待。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集体学习活动上讲话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刘延东同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大家扎实的工作,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意识、汇集改革合力,奋发开拓,努力开创“十二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以坚实和优异的改革成效向建党90周年献礼!

(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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