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重点序列学科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

浏览:时间:2014-12-08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全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考核验收结果二期项目立项学科和省重点序列学科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37号)精神,加强学科建设与管理,深入推进全省学科建设,现就《江苏省重点序列学科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制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任务书的制订工作

加强高校学科建设,是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建设省重点序列学科是培育高校优势学科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省重点序列学科建设工作,按照统筹协调、扶强做优的思路,围绕凝炼学科方向、打造团队、建设平台和产出成果等关键环节,推进学科建设。《任务书》是省重点序列学科建设、评估、检查的主要依据,制订《任务书》时要进一步明确目标、思路和举措,确保在建设期内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认真制订学科建设任务书

(一)各学科制订《任务书》要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突出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成果,要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为基础,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学科的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原则上不得低于《申报书》提出的目标任务。

(二)省重点序列学科经费来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财政专项经费,各学科要按照《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0〕3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苏财教〔2013〕6号)要求,做好省重点序列学科的经费预算工作。

(三)各学科具体建设项目,在《任务书》中如能分年度表述的,应分年度表述;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项目,应明晰提出项目实施阶段及其起止时间。

(四)各高校应对学科建设任务书逐一认真研究审核并提出意见。《任务书》由校(院)长和学科带头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

三、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下载。请各校于2015年1月16日前将word与pdf格式的《任务书》发至邮箱:jsyanjiusheng@126.com;联系人:邹燕、蔡华;联系电话:025-83335553,83335154。

附件:江苏省重点序列学科建设任务书(格式)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

学科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