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工作的通知

浏览:时间:2009-07-01

中矿大学科通字[2009]5号

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通知》(学位[2009]28号)和《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09]10号)文件精神,对现行的学科目录中的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进行修订。请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组织相关专家在对现行学科目录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此次修订工作,确保科学、客观、合理地提出调整建议。

请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09年7月3日下午5点前将讨论的初步意见电告学科建设处(电话:83590139,联系人:李爱彬)。根据学校研究确定建议调整的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请于7月8日前将纸质文档和相应电子文档报送校学科建设处(办公楼A309室),数据库由学科处统一录入。相关文件和附件的电子文档请在学科建设处网站下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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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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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

200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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