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时间:2014-03-06

各有关高校:

根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0〕118号),我省将于今年开展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工作。现将申报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范围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科(含交叉学科)可以申报:

(一)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122个立项学科。

(二)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位于前列的学科(部属高校排名前10%、省属高校排名前20%)。

(三)符合学科发展趋势、我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急需(领域范围参见附件2、附件3),或与重大民生、社会管理、生态文明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密切相关的,由2~3个(不超过3个)一级学科实质性融合的交叉学科(含整合以后的原范围2学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每校最多可申报1项,也可不申报。

符合上述1、2范围的申报学科必须是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完全一致的一级学科。

二、学校申报

(一)申报学科按要求填写《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申报书》(附件4,简称《申报书》)、《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申报简表》(附件5,简称《申报简表》)。

(二)学校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后,填写《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简称《申报汇总表》),连同各申报学科《申报书》和《申报简表》在规定时限内报省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过期申报不予受理。

三、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工作由省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评审指标。二期项目立项学科遴选依据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评审指标》(附件1,简称《评审指标》)。

(二)评审程序。评审按照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综合审核、项目公示、批准公布五个环节进行。

1.项目初审。省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的资格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2.专家评审。按学科门类及相关领域,聘请学科专家按照《评审指标》对申报学科进行评审。

3.综合审核。省管理协调小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拟立项项目。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考虑优先立项。

(1)一期项目考核验收为“A”等的学科;

(2)在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的学科。

4.项目公示。对拟立项项目公示一周,听取各方面意见。公示异议由申报高校负责调查处理,并将结果报省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必要时,由省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5.批准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学科的所有资源(包括学科团队成员、教学科研基地、设施条件、教学科研项目及其成果、经费等)应为本学科所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挪用其他学科的资源,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高校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负责。如申报材料严重失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坚持良好学风,严禁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过程中请客送礼、游说专家等不正之风,一旦发现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高校领导和学科带头人的责任。

五、材料报送

(一)本通知及附件可从“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管理平台”下载,网址:http://202.119.175.131/pages/index.aspx

(二)各高校于2014年3月23日前向省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申报书》20份、《申报简表》30份、《申报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其中《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简表》、《申报汇总表》用A3纸打印。支撑材料包括《申报书》中所列的学科建设成果、成效的证明及与合作单位的共建协议材料证明等。支撑材料请装订成合订本由学校盖章后上报。

同时请登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管理平台”,填报《申报书》、《申报简表》、《申报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请合并成一个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成RAR格式上传。省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203室,邮编:210024。联系人:邹 燕,蔡 华;联系电话:025-83335553,83335154。电子邮箱:jsyoushixueke@126.com,举报电话:83335248。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

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3月6日

附件:1.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评审指标

2.江苏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3.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基础研究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中有关综合交叉科学领域范围

4.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申报书

5.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申报简表

6.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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