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行审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时间:2013-12-12

学科通字[2013]11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文件要求,我校即日起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业学位授权与人才培养目录》(见附件1)中我校未获得授权的专业类别,工商管理、建筑学、城市规划除外。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领域进行审核增列。

二、申报条件

1.应具有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有良好的就业前景或相关职业发展状况良好,拥有充足、稳定的生源。

2.申报学院要有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的办学理念,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职业导向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人才培养体现行业针对性,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有未来五年建设发展规划。

3.申报学院与相关行(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学位的特定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求;共同构建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注重产学结合,突出办学特色;申报学院有与相关行(企)业长期合作的有效机制和措施,积极引导行(企)业参与培养全过程。

4.申报学院与行(企)业有共同建设的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有一定数量具备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达到50%,能够实行双导师制。

5.有符合特定职业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有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的教学模式;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

6.有数量充足、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实践基地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实践基地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实践基地有全面开展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并能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条件。

三、限额指标

本次授权审核增列限额为2个。

四、进度安排

1、论证申报

学院申请,组织校内及相关行(企)业专家共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填写《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见附件2)。于2014年1月7日前向学科建设处提供如下材料:

(1)《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9份。

(2)学院论证意见,盖学院章,纸质版1份。

(3)所申报专业学位点未来五年发展规划,电子版1份,纸质版9份。

2、答辩审议

2014年1月10日,学校组成专家组,以公开答辩的方式对所申请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志华、苗锦,联系电话:83590139。

电子版材料邮寄邮箱:sunzhihua@cumt.edu.cn。

纸质版材料上报地址:党政办公楼A309。

学科建设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专业学位授权与人才培养目录

附件2: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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