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和经费审核工作,方便各学科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现使用“学科项目管理及经费审核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学科建设项目包括“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平台运转维护项目、“211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学术交流项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省重点学科项目、校重点学科项目、新增学科点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管理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学科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矿大[2011]18号)有关规定执行,今后新立项学科建设项目全部使用“学科项目管理及经费审核系统”进行经费管理和审核;
2、2012年度新审批立项的学科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计划及经费预算已录入“学科项目管理及经费审核系统”,项目经费报账前需登录系统填写相关内容,审核通过后经学院主管院长(重点实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学科处主管领导签字报账,未在系统登记或审核未通过经费不予以报账;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批准建设内容进行。项目经费超出预算或不在预算范围内,在系统中无法进行报账登记。如需变更调整,必须提交相应的申请报告和论证材料。项目变更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由学科建设处审批,10万元及以上由主管校长审批,40万元及以上由学校组织论证,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4、各项目应加强项目经费使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前安排大型设备论证及招标工作。各项目在系统可看到经费使用比例及明细情况,项目年度经费使用率截至9月底应不低于80%,截至12月底应不低于95%,对进展缓慢、绩效差的项目,学校将减少或停止支持;
5、“学科项目管理及经费审核系统”在学科处网站下方“快速通道”栏(网址),项目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已在项目立项通知书中发到各学院(或咨询学科建设处),进入系统后在“通知公告”栏有使用说明,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