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时间:2010-08-23

关于做好我校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矿大学科通字[2010]11号

各相关学院、学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苏教研〔2010〕7号)要求,江苏省教育厅将在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工作。

本次中期检查旨在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提升重点学科建设成效,形成激励先进、奖优汰劣的建设机制,不断提高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检查的结果的将作为省财政经费资助的依据。因此各学科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研究文件精神,按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中期检查的对象为我校江苏省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省一级重点学科与省重点学科(含省重点建设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内容

1.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和省一级重点学科主要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苏教研〔2009〕11号)进行检查。重点是2008年7月以来在加强一级学科建设统筹规划、强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综合功能、强化优势特色、强化团队建设、强化集成融合、强化国际交流合作、强化机制创新、强化建设责任等八个方面的建设情况。

确定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的一级学科,在按省一级重点学科检查要求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还应对照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应尽快达到一级国家重点学科水平、力争在下一轮国家重点学科遴选中取得新突破,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上新台阶,为江苏建设教育强省、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更大贡献”的要求,检查作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的建设情况和成效。

2.省重点学科(含省重点建设学科)主要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教研〔2007〕2号)进行检查。重点是2006年8月以来在凝炼学科方向、加强学科带头人队伍和学科团队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发挥育人功能、加强学科基地与优质资源建设、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七个方面的建设情况。

三、具体工作安排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我校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9月1日~10日,各学科组织开展自查,并于9月10日前向学校提交自查报告(附件2、3,电子版及打印稿一式三份);

9月11日~15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学科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同时向各学科反馈审查意见;

9月16日~20日,各学科根据学校反馈意见,对自查报告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于9月20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自查报告最终稿(电子版及打印稿一式三份);

(2)本学科立项时制订的《建设计划书》(电子版及打印稿一式三份);

(3)《重点学科带头人与联络员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

四、材料填报说明

1.省一级重点学科所属二级学科中同时有省重点学科的,在提交相应一级学科自查报告的同时,应按上述省重点学科的检查要求,同时提交其所属二级学科省重点学科的自查报告。学科目录中无二级学科的省一级重点学科,按照上述省一级重点学科的检查要求,提交自查报告。

2.学科目录中无二级学科、且作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和省一级重点学科的学科,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填报自查材料。学科目录中无二级学科、且既是省重点学科、又是省一级重点学科的学科,按省一级重点学科填报自查材料。

3.请各学科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提交有关材料。

4.所有涉及的相关文件,学科建设处网站提供下载。

联系人:许臣,联系电话:83590139,13813464788,邮箱:xuchen@cumt.edu.cn

学科建设处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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