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学科办〔2010〕1号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18号)精神,“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简称《一期项目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责任,强化建设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努力使“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成为我省高等教育的精品工程、高效工程和廉洁工程。现就“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纸质材料:《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申报书》、《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申报简表》、《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申报书》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上报。《申报简表》和《申报汇总表》请用A3纸打印一式一份上报。支撑材料内容包括:(1)《申报书》中所列的学科建设成果、成效的证明材料;(2)近三年来学科与相关行业、地方、企事业单位开展紧密合作所签署的协议,如申报学科有合作共建单位,需附相关共建协议;(3)其他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请装订成合订本,学校盖章后一式一份上报。
2.网上材料:请登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网”(网址为),填报《申报书》、《申报简表》、《申报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请合并成一个WORD文件或PDF文件,压缩成RAR格式上传。
请各有关高校将所有申报材料于2010年11月25日前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联系人: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蔡华、张晓宁;联系电话:025-83335154,83335553;电子信箱:jsyoushixueke@126.com。
1.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一期项目实施办法》提出的申报程序和要求,严格掌握申报范围,切实坚持申报条件,精心组织申报材料,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2.各有关高校要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具有高度真实性和客观性,严禁弄虚作假。如出现申报材料严重失实情况,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3.坚持良好学风,树立良好的学校和学科形象,严禁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过程中请客送礼、游说专家等不正之风,一旦发现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高校领导和学科带头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