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学科:
2013年江苏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省拨专项经费指标已经下达。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为便于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重点学科应依据十二五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和此次下达的经费预算,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差旅费不得超出总预算的5%;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理工类不得超出总预算的5%,管理科学与工程不得超出总预算的10%。
二、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团队建设、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购置、学科基础研究,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三、 经费的执行要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无特殊情况,省下达的专项建设项目经费须在一年内使用完。
请各重点学科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建设年度任务。于2014年1月13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重点学科2013年度建设经费使用计划表》(一式四份,电子稿一份)材料交到学科建设处(党政办公楼A309室)。
联系人:孙志华、苗锦,电话:83590139,
E-mail: sunzhihua@cumt.edu.cn, miaojin@cumt.edu.cn。
学科建设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重点学科2013年度建设经费使用计划表
2.中国矿业大学省重点学科经费支出范围表
3. 关于下达2013年省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指标的通知